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的通知

2017-01-25 16:43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2016年8月下旬至9月底,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三次大督查,并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情况,对32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和17项国务院部门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国办发〔2016〕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振奋精神,铆足干劲,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主动破解经济运行和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开展“回头看”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整改落实事项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对需要制定阶段性目标并持续整改的事项既要抓好整改又要举一反三。要以整改为契机,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是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各地区、部门、单位要坚持赏罚分明,建立健全容错机制,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不断规范督查工作程序,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各方面的关注、帮助和支持,加快形成“大督查”工作新格局,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2017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

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

国办发〔2016〕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016年8月下旬至9月底,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三次大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破解民生难题等方面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经国务院同意,对北京市海淀区以建设双创示范基地为契机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等32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等17项部门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地区、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振奋精神,铆足干劲,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主动破解经济运行和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共32项)

2.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部门典型经验做法(共17项)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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