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赤峰市“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全市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2017年6月28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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